概述
國際駕駛證(IDP)通常被稱為國際駕照(IDL),是允許持有人在認可該證照的任何國家或地區駕駛私家車的官方證件,由AIT/FIA組織在全球網絡發行,獲得政府的正式授權。
國際駕駛證受三個國際公約管理:1926年《巴黎國際汽車交通公約》,1949年《日內瓦道路交通公約》和1968年《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
國際駕駛證為A6尺寸(148 × 105 mm),略大於護照,封面為灰色,內頁為白色。封面的內外兩側應以簽發國的語言(至少一種)印刷。內頁最後兩頁應以法語印刷,這兩頁之前的頁面必須以幾種語言包括英語、俄語和西班牙語重複第一頁的內容。
IDP必須隨附申請人居住國家/地區頒發的有效駕駛執照才能生效。如果駕駛者的國內駕照符合1949年或1968年公約的要求,則不需要IDP;申請人持有的居住國駕駛即可以在締約國的管轄區直接使用。
目前簽署聯合國《道路交通公約》的國家和地區已超過180多個,但並不包括中國政府(香港、澳門和台灣除外),因此,中國大陸沒有任何機構可以辦理國際駕駛證。在岸港總部設於香港,在迪拜和柬埔寨均設有公司,可以協助客戶獲取國際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