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的报税高峰期主要集中在每年的4-6月,此时如企业已收到相关税表,应该根据规定及时做好财报,并委托香港持牌会计师进行年度审计、出具审计意见。
关于香港公司报税的相关规定,以下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税局发出税表的时间
对于新注册成立的公司,首份利得税表一般会在其法团成立日起约18个月后发出;
而对于那些已经成立并运营超过一年的公司,大多会在每年的四月份陆续收到相关税表。
当然,有个别企业未必需要每年提交报税表,这主要是因为以下原因:
▍尚未开业,或者已经停业且没有重新开始营业
▍公司还没有赚取应评税利润
理账报税的时间
前文已经说明,新登记企业和已经运营企业会一般在两个特定的时期收到税局下发的税表。因此在收到税表后:
新登记企业应该尽早安排,并在3个月的期限内做好审计以及报税;
而非新登记的企业收到税表后,也需尽快在1个月内完成纳税申报的工作。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并不是说还没有收到税局下发的税表就一定不用做理账和报税。一般情况下,我们都建议正常营业的企业根据自己的财务年结日来安排理账审计和税务申报。
香港公司纳税申报与交税是分开的,纳税申报必须要报但是不一定也要交税,审计工作后处于负利润的公司则不必交税,同时净亏损可抵扣下一个年度利润收益。
不能随意做「零申报」
在香港,只有没有经营的公司可以做税务零申报,有经营的公司就必须做账、核数才能报税。而符合以下其中一方面的即为有经营业务:
※ 银行账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
※ 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 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 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
※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资料;
※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
※ 委托在香港代销;
※ 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如果公司满足经营条件,却不做核数报告,一旦被税务局调查,且该公司没办法交代公司的财富来源,很可能被税务局怀疑企业在做"洗黑钱"的非法行为,或将面对高额罚款甚至刑罚,而银行账户也可能被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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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理账报税的香港公司可以在每年的年结日结束后的一个月时间内整理好相关的做账单据,但一定要确保做账、审计和报税有充裕的时间。
根据香港的公司法,凡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必须妥善储存相关的账簿,公司账册必须保存7 年以上,以备随时查阅, 7 年后公司对账册可以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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