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公司和BVI公司的作用和区别
作者:在岸港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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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9 9:06:18
在全球范围内,注册离岸公司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为了寻求更多的投资机会,许多公司选择搭建境外架构。在境外架构的构建过程中,离岸公司的设立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其中,开曼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是备受追捧的热门注册地。
许多知名企业也都注册过BVI公司和开曼公司,或者利用BVI和开曼搭建红筹架构在香港上市,可见BVI和开曼都有着离岸公司的优势。
▍ 两个离岸法域的对比
BVI董事会议不必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举行。董事会议法定人数由公司大纲或者章程规定。
开曼公司董事会议必须每一年在开曼群岛举行一次。董事会议可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通知须按公司章程规定发送。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董事会议在只有一名董事出席的情况下也可有效召开。
BVI免除当地所有的税收以及印花税,最大限度保护财产。
开曼一样免除当地所有税收及印花税,其立法不适用于海外公司,不能以预提方式征收。
BVI公司每年向其公司注册处缴纳一笔费用,收费依据股本计算而得。在财政年度结束后九个月内向其注册代理人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开曼要求每年一月份交纳一笔费用。交费标准根据公司类型和股本金多少计算而定。需填报年度所得申报表,还要确认公司大纲有无改动。
BVI公司股东结构相比开曼公司更保密,所以上市难度会高一些。
开曼更适合投资或者上市,能在美国、中国香港、新加坡、英国等地的证券市场上市。
▍ BVI公司和开曼公司的选择
两者都不用交税,只是每年需缴固定的政府年费。单就这一点来看,开曼公司费用比BVI公司费用高一些。因此如果是十分在意每年维护成本的前提下,BVI公司更有性价比。
而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当地法规的完备性,如果开立离岸公司主要是为了开展金融类、海外基金类业务,则开曼公司会更合适。
但是总的来说,其实VIE结构已经让BVI-Cayman的配套结构被中国的客户所熟悉。开曼公司作为上市主体,BVI作为SPV,二者是可以搭配使用的:通过构成相互持股体系,达到海外上市及进行合理税务规划的双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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