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账务:解析财务规则与税务义务
作者:在岸港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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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5/8 9:01:51
香港,以其卓越的全球人流、物流、服务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融合度,稳居世界金融中心的显赫地位。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使得香港公司在国际舞台上拥有更高的品牌认知度,从而能够更自如地在世界市场中开展贸易活动;同时,也为它们在国际大平台上筹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因而香港公司的账务就更加需要严谨认真地对待和处理。以下香港公司的账务知识,你了解吗?
不是。香港公司会计核算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收入和费用应不应该计入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配合关系。
是的。根据香港《公司条例》规定,香港公司不论财务状况如何每年都需要做审计(核数)。且必须是持牌的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审计报告。
香港公司投资国内附属公司,如果附属公司有利润分红。那么,香港公司需要交税吗?
不用。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等资本性利得均不在利得税课税范围。
香港没有双重税制,对于公司税后盈利的分红,不再征税。
需要。香港《税务条例》第 51C 条规定每名在香港经营某行业、专业或业务的人士,须就其入息及开支以中文或英文备存足够的记录,以便其应评税利润易于确定。根据《税务条例》 的规定,在香港经营业务的人士,应保留相关记录至少 7年。
如果相关人士没有合理辩解而没有遵照税法的规定保留业务记录,可能会面临被罚款高达港币 10 万元。
根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非居民企业为中国境内客户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全额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凡其提供的服务同时发生在中国境内外的,应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并就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劳务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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