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现行法例,在注册香港公司时要求至少配备一位股东及一位董事(股东可同时兼任为董事)。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股东会是公司里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管理作出实质性的决策;而董事则是由股东选举产生,属于公司的管理者。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执行机构。
由于两者的产生方式和权责都不相同,所以在是否需要缴税的问题解答上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香港公司董事
香港公司的董事一般都是由股东聘请,来打理公司日常事务的。作为「总经理」的角色,他是可以不持股的,在此情况下他就没有分红权,只派发薪水。而根据香港《税务条例》,任何在香港产生或在香港地域内担任职位、受雇工作、取得退休金的收入,都必须缴纳薪俸税。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董事的收入并非全部来自香港,或者其收入性质有特定情况(如某些跨国企业的董事可能涉及双重征税协定等问题),则可能需要进一步咨询税务专家以确定具体的税务处理方式。
香港公司股东
在香港,公司分红是股东的一项重要收入来源。但是,在公司分红之后,股东是否需要缴纳税款呢?
其实,香港是没有双重税制的。即公司缴纳了利得税,给股东的分红、股东不再需要缴税。而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内地居民在任何评税年度留港不超过183天,也可获豁免缴纳薪俸税。
所以既然已经分红,说明公司已经走过了缴纳公司税「利得税」这一步,交过公司税的利润再分红,则在香港也就不会重复再征收一遍个人的「薪俸税」了。
拓展|香港公司分红的几种情形
▍股东个人为香港居民,则不需要另外交税。
▍股东个人为内地居民,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分到的红利,则不得享受分红免税的优惠。
▍股东个人如果是美国税收居民,那么按照美国的FATCA条例强调的全球征税,就是需要再次缴税的。
▍股东为香港公司,则不需要再次缴税。
▍股东为内地公司,则这部分分红相当于该公司的利润,因此在内地需要缴交企业所得税。
▍股东为其他国家公司,则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比如是否有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等)界定是否需要缴税以及具体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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