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最新要求:税表和审计报告一同递交
作者:在岸港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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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3/24 9:02:34
根据香港税务局最新的报税表事宜安排:4月1日起,税表需与审计报告一同递交。即如果香港公司要做税务零申报,则需要与无运营审计报告一同递交。
整批发出的报税表(活跃)档案
将于2023年4月3日向属于「活跃」档案的法团和合伙业务整批发出2022/23年度的利得税报税表。纳税人如聘有税务代表,其交回2022/23年度利得税报税表的期限,将由报税表第一页上所注明的期限延展至下述日期:
▲图源:香港税务局
法团的财务报表
▲图源:香港税务局
香港税局税务代表通函《有关整批延期提交 2022/23 年度报税表的安排事宜》第36段指出,除下述公司外,所有法团必须在提交报税表时一并提交经核数的财务报表:
(a) 根据《公司条例》(第 622 章)属不活动的公司;或
(b) 其注册地并无法例规定公司财务报表须进行核数及并没有拟备核数师报告的公司。该等个案的有关财务报表必须连同由税务代表根据下列指引所发出的证明书一并提交:
根据所得的指示,我们已按照 XYZ 有限公司的会计纪录及根据所获悉资料和解释,拟备了截至 年 月 日止期间内的财务报表,并将其载列于第 至 页。
XYZ 有限公司是在 成立的,当地的法律并无规定该公司须就其财务报表进行核数。所以,我们没有进行核数或验证有关财务报表是否准确或完整。因此,我们未能提供任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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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正是香港公司报税高峰期,我们建议香港公司应该及时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如有任何疑问和需求,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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