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政府自2017年起逐步引入了更为严格的实益所有权登记制度。这是一项旨在提升金融透明度、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重要措施。要求在开曼注册的公司必须向当地监管机构提交实益所有人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国籍、住址及持股比例等关键信息。
法律依据
开曼群岛的实益所有权登记制度主要依据《2023年实益所有权透明法》(Beneficial Ownership Transparency Act, 2023)、《2024年实益所有权透明条例》(Beneficial Ownership Transparency Regulations, 2024)以及《遵守实益所有权义务指引》(Guidance on Complying with Beneficial Ownership Obligations)等法律法规构建而成。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实益所有权登记体系。
实益所有人的定义与识别
实益所有人是指实际享有公司经济利益或控制权的个人或实体。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法规,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自然人或实体将被视为实益所有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5%及以上的股份、投票权或合伙权益。
▍对公司的管理能够行使最终有效控制权。
▍被认定为通过其他方式对公司行使控制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个人或实体以专业顾问(如律师、会计师或金融顾问)或专业管理(如清算人、破产管理人、重组负责人)的身份参与公司事务,且其角色仅限于提供专业服务而不享有实际控制权,则可能不被认定为实益所有人。
适用范围
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法规,以下类型的公司或实体需要履行实益所有权登记义务:
▍在开曼群岛注册或存续的公司,包括普通公司、豁免公司、豁免独立投资组合公司和特别经济区公司等。
▍根据《有限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特定类型的私募基金、共同投资计划或投资基金等,即使它们可能享有某些豁免或监管特权。
提示:并非所有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都需要进行实益所有权登记。例如,在开曼群岛交易所或经认可的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以及根据开曼规管法例持牌的公司(在《证券投资商业法》下注册为登记人的公司除外)等,可以申请豁免登记义务。
违规处罚
对于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实益所有权登记的公司或个人,开曼群岛政府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这些措施可能包括支付行政罚款、被公司注册处除名等。
具体罚款金额将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但通常初次违规的罚款可能达到数千美元,而持续违规则可能面临每月数百美元的罚款累积。
▧▨▧
总的来说,公司需要将其实益所有权登记册提交给其注册代理,由注册代理协助建立实益所有人信息登记并向监管机关报备。
[如有对业务有疑问可点击此处进行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