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有着成熟稳定的资本市场。对大企业来说,这对注册海外离岸公司、达成境外上市融资是个十分有利的条件。作为新加坡公司及企业的监管机构,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下文称ACRA)统管监督着这些公司的注册和合规事宜。
股东大会(AGM)
新公司设立完成后的18个月内,必须召开首次股东大会。此后年度须在财年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年度股东大会(Annual General Meeting,AGM)。
这是公司运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公司管理层向股东展示公司运营成果和未来发展的关键时刻。在AGM上,董事需向股东提供并解读年度财务报告,报告需遵循“ICPAS”规范,且应为英文。
法定秘书
新加坡公司须至少委任一位新加坡常住居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新加坡公民、新加坡工作准证持有者)担任公司的商业秘书一职;如公司只有一名董事,该董事不可同时兼任商业秘书。
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第171条文,在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公司必须有符合资质的人作为公司的法定秘书。
对于中资企业来说,一般会使用持有ACRA执照的会计公司提供的法定秘书服务,或者委托注册代理机构负责跟进及安排相关事宜。
数据保护官
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法》(PDPA)最新一期修正案中规定:辖下所有公司必须指定至少一名数据保护官(DPO),业务联络资讯可以是组织通用的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
办公室地址
为了确保公众在必要时能够与公司注册办公室取得联系,并为法律文件的交付提供便利,公司必须确保其注册办公室在每个工作日(除周六、周日及公共假期外)的正常营业时间内至少向公众开放三个小时。
未遵守此规定的企业和董事可能会被处以最高5000新币的罚款。此外,注册办公室的地址必须位于新加坡,但不必与公司的营业地址相同。
年度报告与备案
《公司法》规定:须在财年结束后7个月内提交年度报告(Annual Return,AR)。只要公司的状态为“live存续”,即便税务局(Inland Revenue Authority of Singapore,IRAS)已经豁免该公司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公司也必须向注册处提交年度报告。
▍财年结束日,亦或叫年结日,是一个公司会计期间的最后一天,标志着商业记账周期的完成。公司可以选择任何日期作为财年结束日,最常见的选择有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以及12月31日。
信息变更
《公司法》规定,所有公司必须确保职员(股东、董事、秘书等)的最新记录和登记册(上市公司股东登记册除外)以电子形式保存在ACRA。
当高级职员任命或信息变化,或股东、股本变动时,需在14天内通过ACRA的在线商业注册和备案门户网站提交相关交易文件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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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新加坡开展商业活动或设立商业实体,需谨慎留意相关流程及合规义务。通过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公司将能够顺利开展业务,并实现长期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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