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如何正确处理不再需要的BVI公司?
作者:在岸港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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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3/21 12:12:42
绝大多数的企业主,通常把BVI公司用于架构的搭建,有时候当它“完成了使命”,就可能不再需要了。当你不再需要BVI公司时,可以有两种可选的处理方式:
公司的「剔除」形式
这里说的剔除是自动的,并且也是免费的。采用这种方式,则公司将实际上会处于“待命”状态,长达7年之久。
而所有者也可以在该期间的任何时候通过支付所有未偿还的许可费、罚金和相关恢复费用,来恢复公司的注册和正常运作。
对公司进行正式清算
正式清算是所有者通过法律途径自愿和主动正式关闭公司的一种方法。
从表面上看,自动剔除似乎更加“实惠”,而且并不需要所有者进行任何相关的操作和程序上的申请。与此同时,如果7年以内还想恢复公司,也是能够做到的。一切是那么理所应当,方便快捷。殊不知,在所谓的“实惠便捷”背后,却隐藏着相当大的隐患!
一家BVI公司被剔除注册,其法定权利会被“冻结”!
即公司及其董事、成员、清算人或接管人的有关权益会被一同冻结,包括:
▍不得启动任何法律诉讼程序,或者对任何法律诉讼应诉。
▍不得开展业务或处理公司资产。
▍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理公司事务,除非提出恢复申请或进行现有法律程序。
▍不得以公司名义提出索赔或就任何权利提出申诉。
雪上加霜的是,权益的“冻结”不等于法定义务的消失。由于被剔除注册后,BVI公司的法律主体资格依然存在,所以:
其相关责任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然需要依法履行相关的法定责任:
▍BVI公司即使被注销,它仍然必须对所有索赔、债务、负债负责,相关利害当事人随时有权主张启动公司并追溯。
▍BVI公司注销不影响其股东、董事、高级职员或代理人的责任,债权人仍可向公司索赔。
▍7年“待命”状态未满前,BVI公司仍然须满足经济实质要求。
▍如果有第三方以被自动剔除的BVI公司名义进行不正当操作经营,则该公司的董事和最终受益人必须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除了以上的法定责任依然存在,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一些诚信和法律风险,比如会被银行或者当地政府列入信用不良黑名单,从而导致日后无法再次注册BVI公司以及开设银行账户。
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BVI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的权益,我们建议:当一家BVI公司不再被需要的时候,最好选择对公司进行正式的清算。
一家BVI公司只要满足下列情况就可以依法进行清算:
▍没有负债。
▍能够在债务到期时偿还债务,并且其资产价值等于或超过其负债。
一般情况下,清算过程平均需要8-12周。如果提请自愿清算,必须采取以下步骤:
董事作出偿付能力声明(董事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作出偿付能力声明,一经简易程序定罪,可被罚款10,000美元),并批准清算计划,然后由股东成员任命清算人。偿付能力的声明、清算计划和清算人的任命均在登记处备案。清算期开始于清算人任命通知书的提交。
必须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官方公报》和另一份主要交易管辖区的国家报纸中刊登相关的公司清算广告。
清算人控制并保管资产。同时向书记官长提交清算完毕的声明。(偿付能力声明的副本以及随附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声明,必须保存在注册代理商的办公室。)
书记官长签发解散证书。公司解散从证书颁发之日起生效。发行解散证书后,清算人必须立即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官方公报》上发布公告,宣布该公司已被从登记册上注销并解散。
总而言之,如果是通过法律途径完成了公司的清算,则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就不会存在任何相关联的法律风险和隐患;除此之外,当日后仍需要在BVI注册公司或开立银行账户时,也不会因为不良信用记录的存在而有所掣肘。